發佈日期:2025/03/28 
【地產天下】
小王3年前繼承阿公一筆台南農地,原本仍種植作物作農業使用,去年將部分農地短期出租給隔鄰做為臨時停車場使用,今年小王打算將農地出售,卻聽朋友說,農地農用可在移轉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若有出租或未作農業使用,移轉時恐將遭課大筆土增稅,讓小王相當緊張,趕緊向稅務人員請益,是否有補救機會,以免遭課土增稅。
地方稅務局表示,民眾買賣或受贈取得農地,取得時是申請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,在持有土地期間內,如被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,且未在農業主管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,或雖在期限內改善,但又再被查獲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,再移轉時就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農地經查獲違規使用者,請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令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,並保留已於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之證明文件(例如:主管機關查復已恢復農業使用之文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),且注意不要再次違規使用,否則再移轉時將增加土地增值稅之負擔。
稅務專家提醒,目前各地方稅務局與農業用地主管機關都有完善的通報機制,在接獲農業主管機關通報的農地違規案件後,均會對違規土地及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列管,民眾勿心存僥倖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資料來源:文/記者林耀文